CQ9电子 CQ9传奇电子CQ9电子 CQ9传奇电子CQ9电子 CQ9传奇电子政府规制是对市场失灵的一种弥补,但是政府规制也有缺陷,不是万能的。政府规制成本甚至高于市场失灵的成本,包括规制过程中的信息收集、选择的成本,对规制对象的裁决与处理成本,甚至是规制俘虏与规制寻租的成本等。因此,政府规制需要不断调整,不断扬弃,科学合理地设计与实施。政府规制的底线是不能破坏市场竞争机制,维护企业的自由经营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弥补市场失灵,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市场竞争机制可以发挥作用的领域政府要退出。基于此,我国传媒规制目标就是要实现传媒产业与传媒事业的协同发展,前者以经济效益为考核目标,后者以社会效益为考核目标。
我国媒介融合仍处于初级阶段,传统媒体通过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兴媒体传播信息,但是未在产权与资本结构等方面全方位深度融合。而实质性融合需要形成产权融合,通过并购重组等资本运营手段实现深度整合,形成新闻采集、信息生产以及终端平台的融合,创建融合型的组织架构、生产流程与管理体制。
我国媒介融合发展的障碍是传统媒体之间规制的分立、行业之间利益的纷争,必须建立适应媒介融合的规制政策,构建更具融合性的市场准入制度。按照传媒产业与传媒事业分类运营的原则,放松经济性规制,降低进入壁垒,加强产权交易。同时,强化社会性规制,维护公共利益。在媒介融合时代,关键是要打破条块分割、地区分割、行业分割的状态,整合跨媒体资源和上下游资源,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公益性事业归政府管理,除了意识形态的宣传以外,还要确保信息的公平传播和保护公共利益,弥补市场失灵。同时放松结构性规制,鼓励经营性产业跨行业、跨地区、跨媒体的整合,促进有效竞争和产业融合。
我国政府推动广播电视、电信业务双向进入,广播电视传输市场从垄断性市场进入寡头垄断市场,促进了竞争,保护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2004年,《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颁布,在确保电视播出机构的国有制的前提下,允许各类所有制企业作为经营主体进入除新闻宣传外的电视节目制作领域。广播电视内部“转企改制”的企业,在确保控股的前提下,可以吸纳社会资本,进行股份制改造,条件成熟时电视节目生产企业也可以申请上市。我国要把文化产业发展为支柱产业,大量的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使文化单位摆脱传统事业体制的束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出版、发行、演艺、影视、新闻网站、广播电视网络、非时政类报刊等经营性文化单位,逐步转制为企业。在媒介融合的语境下,放松对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信产业与新媒体之间进入壁垒等经济性规制,针对可经营性资产,通过并购重组建立跨媒体、跨地区、跨行业的融合传媒集团,共享采编、信息、渠道、销售与广告资源,形成具有可竞争性的市场结构和产业体系。例如,我国浙数文化、博瑞传播、粤传媒、凤凰传媒等新闻出版上市公司通过并购游戏公司、影视公司以及互联网企业,成为跨界经营的全媒体集团。但是,放松经济性规制的同时要从产品市场和区域市场角度防止垄断行为的出现,特别是建立区域性的垄断传媒集团时要慎重。鼓励跨区域的并购,保证了全国市场的完整性,形成有效竞争的局面。
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分别指导、分类运行成为政策导向。公益性文化事业是事业单位,归政府管理,经营性文化产业归于市场,成为市场主体。传媒行业既具有事业属性,也具有产业属性。事业属性就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政治保证、舆论保障和智力支持,提高新闻宣传引导力与文化传播力,增强新闻出版与广播影视方面公共服务能力;产业属性就是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促进产业经济发展,提高经济效益。要按照传媒产业与传媒事业分别监管、分类运营的原则建立规制框架,传媒事业归政府监管,产业则成为市场主体,同时处理好行政管理和产业规制之间的关系,“归政府的严管,归市场的松绑”,政府与企业均按照各自的规则行事。
以广播电视为例,我国的广播电视兼具事业属性和产业属性。事业属性要求广播电视为两个文明建设提供舆论支持;产业属性要求广播电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考虑投入和产出,考虑成本核算和经济效益。例如,事业规制方面,政府主要是提供公共服务产品与服务,弥补市场失灵,特别是针对传输成本高的边远山区、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开展“村村通工程”和“西新工程”建设,保障对、边远地区的正外部性的节目的供给。产业规制方面,规制思路是剥离可经营性资产,使产业成为市场主体,通过市场配置资源,在网络传输和节目制作领域引入竞争机制,放松进入退出规制,建立可竞争性市场。
我国要放松对跨行业的并购与重组的规制,建立跨行业、跨地区、跨媒体的传媒集团,形成统一、开放、竞争的传媒市场。具体来说,在网络传输领域放松进入规制,实现广播电视网和电信网双向进入、互联互通;节目制作领域加快制播分离改革,引入市场竞争,同时实现“走出去”战略。播出平台和新闻制作部门成为事业单位,其职责是对节目进行规划、评估、审核、收购和播出。剥离出来的可经营性资产可以成为市场主体,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入资本市场实现融资扩张,促进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推进产业结构升级。
21世纪以来,传媒产业实行“转企改制”,影视、演艺、出版、发行、广播电视网络、新闻网站以及非时政类报刊逐步转制为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例如,出版单位除了少数对外出版社、民族出版社和盲文出版社,其余基本实现了“转企改制”,变成了市场主体;另外,除报以外,晚报、都市报、行业报等非时政类报刊成为市场主体。这些转制的传媒企业,可引入战略者,实现股权多元化,设置“特殊管理股”制度,实行“一股多票”或“一票否决权”制度,强化国有股东的决策权与话语权,加强舆论引导。对于经营性产业要放松经济性规制,形成全国性市场,通过并购重组等资本运营改变条块分割的局面。公益性事业要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功能,弥补市场失灵,保障、边远地区受众、儿童、农村地区受众的权利。
传统的分业规制以行业为基础,分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信和互联网等不同行业的规制。但是随着技术的发展,不同平台可以提供相似或相同的业务,分业规制出现了规制重叠和阻碍竞争现象。例如,基于互联网的视听新媒体不断涌现,跨媒体、跨领域服务日益增多,这就客观上打破了原来封闭垂直的媒介系统,过去边界清晰的各类市场相互交叉,形成有效竞争的局面,同时也打破了原来相互独立封闭的政策壁垒。融合规制需要从纵向统合规制向横向竞争规制转变,建立基于内容、网络、服务、终端等横向市场的融合规制。
网络层面,加强横向竞争,促进有线电视网络、无线网络、电信固网、卫星网络等网络间竞争,实行技术中立、互联互通的网络政策,防止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内容层面,规制对象包括传统的媒体服务与通信服务,通信内容规制涉及隐私权和通信自由,对其内容尽可能不进行干预;媒体服务涉及对知情权、表达自由的保护,从舆论引导、维护公共利益等角度出发对内容进行必要的规制。
横向竞争型的规制要促进信息传播产业链上各主体之间不断竞争与优化组合,减少垄断和行业壁垒,实现资源在产业链上的优化配置。横向竞争型规制建立以后,竞争不再是传统意义上垂直统合下的各种媒介市场内部的竞争,而是同一水平层面的各个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这就需要针对水平层面上的各种市场主体分别制定规制政策,建立起能够促进水平分层、开放竞争的政策框架。
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对传播内容、传输平台分别进行规制。2002 年,欧盟的《电子通信网络与服务的统一监管框架》实行内容与网络分离规制,一方面,内容规制保证文化的多样性;另一方面,网络规制构建融合的规制框架。以前由于受到技术限制,内容与网络实行捆绑式的纵向统合型的规制,内容与载体合二为一。在媒介融合时代,内容和媒介是相互分离的,内容可以通过各种媒介传播,针对这一变化应对内容和网络进行分别规制。在坚持技术中立的前提下,媒介就是传输平台,具有开放性,允许各类内容在平台上传播,可自由选择平台与载体。根据传播媒介与传播方式的不同,例如直播还是点播,通信内容还是媒体内容,实行不同的规制政策。
在媒介融合语境下,传媒规制需要从行政监管向产业规制转变。传媒既是事业,也是产业。传媒规制需要放弃行政管理的思维,避免企事不分、政企不分。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是政府根据国家法律推行政务的组织活动,制定政策是行政管理的一种重要活动方式。行政管理的主要对象包括经济建设、文化教育、社会秩序、市政建设、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
传媒规制需要引入产业规制的思维,加强规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提高规制效率,节约规制成本,防止规制寻租,提高产业效率。产业规制是为了实现某些社会经济目标,政府对经济主体作出的各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限制、规范。目的在于维持正当的市场经济秩序,限制市场垄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保护公共利益。
传媒产业需要引入竞争机制,剥离可经营性资产,按照产业发展的思路进行监管,放松市场进入规制,引入社会资本,形成多元化的体系。放松跨行业、跨媒体的资本运营,建立跨行业、跨媒体、跨地区的传媒集团,实现集约化和规模化生产,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同时加强传媒事业规制,防止不正当竞争与垄断,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以及公民的合法权利,保护,维护公共利益。
总之,在媒介融合和数字化的语境下,传媒规制的目标就是将竞争机制引入传媒领域,提高传媒产业生产效率,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提升社会的信息化水平;同时维护公共利益,满足公众的需求,提高公共服务与产品的供给水平。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规制架构,采取以法律为主的多元化规制手段,促进传媒事业与传媒产业的协调发展。
媒介融合是新闻传播理论界与业界的热点话题,其核心是媒体重构生产流程与组织结构,建立融合新闻生产机制。本书从新闻传播学、经济学、管理学及法学等多维视角,研究媒介融合的动因、现状、演进、特征、路径,媒介融合政策的内涵、演变、特征及创新,中西方国家媒介融合的理念、法律、历史,以及媒介融合规制的管理架构、广播电视规制、内容规制、网络规制等,从而对我国媒介融合的规制体系提出系统构想。
第一章 媒介融合的内涵与演进 1第一节 媒介融合的内涵与类型 1第二节 媒介融合的动因与演进 8第三节 媒介融合的经济学分析 14第二章 我国各级媒体的融合发展概况 28第一节 国家级媒体的融合发展概况 29第二节 省部级媒体的融合发展概况 37第三节 地市级媒体的融合发展概况 42第四节 县区级媒体的融合发展概况 49第三章 主流媒体融合新闻生产的现状与特征 57第一节 中国新型主流媒体的构建 57第二节 西方主流媒体融合的实践 66第三节 媒介融合生产的基本特征 77第四章 我国媒介融合的扩张模式与路径选择 88第一节 构建新媒体自有品牌的融合路径 89第二节 构建立体化传播集群的融合路径 98第三节 构建跨级云技术平台的融合路径 106第四节 构建跨媒体传媒集团的融合路径 112第五章 我国媒介融合政策的演变与创新 125第一节 我国媒介政策法规的演变 125第二节 我国媒介融合政策的内涵 133第三节 我国媒介融合政策的特征 141第四节 我国媒介融合政策的创新 147第六章 媒介融合的规制理念 158第一节 公共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冲突 159第二节 强化规制到放松规制的演变 166第三节 分立规制到融合规制的变革 172第四节 传媒所有权融合与反垄断规制 179第七章 媒介融合的法律法规 189第一节 美国《1996 年电信法》与融合规制 189第二节 英国、法国、德国的融合规制 194第三节 日本、韩国、新加坡的融合规制 202第八章 媒介融合规制的管理架构 209第一节 融合型的管理架构 209第二节 融合管理架构下的分业规制 216第三节 分业规制的管理架构 225第九章 广播电视媒体的融合规制 230第一节 广播电视规制的历史 230第二节 无线第三节 有线第四节 视听新媒体的规制 255第十章 媒介融合的内容规制 266第一节 针对报业的内容规制 266第二节 针对广播电视的内容规制 276第三节 针对互联网的内容规制 285第四节 针对手机媒体的内容规制 298第十一章 媒介融合的网络规制 307第一节 网络规制中的三网融合 307第二节 网络规制中的互联互通 314第三节 网络规制中的网络中立 319第四节 网络规制中的技术中立 325第五节 网络规制中的普遍服务 340第十二章 不同视域下的媒介融合规制 347第一节 从政治学视角看媒介融合与意识形态 347第二节 从管理学视角看媒介融合与政治治理 354第三节 从经济学视角看媒介融合与资本运营 359第四节 从传播学视角看媒介融合与技术赋权 366第十三章 媒介融合规制体系的构建 372第一节 规制理念:公平、竞争与效率 372第二节 规制主体:构建融合型的规制机构 377第三节 规制手段:以法律规制为主的多元规制手段 381第四节 规制目标:传媒产业与传媒事业协同发展 388参考文献 393后记 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