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一、基本概述
变更前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咨询策划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许可项目:保健食品销售;酒类经营;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为:艺术品代理;通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大数据服务;翻译服务;商标代理;税务服务;财务咨询;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平面设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网络文化经营;拍卖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公司章程》关于经营范围将根据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具体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结果为准。
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是战略规划、公司规范治理及日常业务发展所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亚虎(福建)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亚虎(福建)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